审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工作方法及要点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1、 根据现场用电负荷或用电设备数量确定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或者临时用电方案。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 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方案内容参照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第(8)条。

4、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5、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6、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规范第3.1.43.1.5条规定。